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5/12/02
2025/12/02 發佈

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主旨:為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11月17日藝演字第1140300413A號函暨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及本市初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比賽取得代表權者,請於114年11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月5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自行至「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系統」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決賽報名」項下完成網路報名;如有網站報名相關問題,請依說明九逕洽主辦單位。
三、完成網路報名後,列印紙本報名表(限以A4規格直式列印),於12月5日(星期五)前將核章之紙本報名表請送(寄)達本市新興區信義國小輔導處審理;信義國小收件地址:高雄市中正三路32號,聯絡電話:07-2365163轉41或43。
四、團體組於112年及113年均獲決賽特優,及個人組高中職以下於110及112年均獲決賽第一名,及本局核准直接晉級(含颱風停賽直接晉級),得逕行參加決賽者,請依說明二完成決賽報名程序,一併檢附以上兩年決賽證明資料,依說明三送(寄)達本市新興區信義國小輔導處審理。
五、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視同放棄,請各參賽學校及個人務必掌握報名期程,逾期歉難受理決賽報名,並請各校協助將報名資訊轉知相關人員知悉;相關網路報名流程,請詳參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網址如說明二)之「常見問答」。
六、經初賽取得代表權之團體及個人,均有義務代表本市參加決賽,因故無法參加決賽自願棄權者,請通知信義國小(聯絡電話如說明二),並應填寫棄賽聲明書一式兩份(聲明書格式如本市初賽實施計畫附件9),於114年12月5日(星期五)前將上述紙本文件一份送達信義國小輔導處收,一份由學校函報教育局核備,以利遞補代表權。
七、全國決賽團體項目(南區)預定於115年3月1日起假臺東縣舉行;個人項目預定於115年3月15日起假臺北市舉行。請隨時注意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訊息(https://web.arte.gov.tw/music/),並轉知校內參賽學生相關訊息。
八、學校參加決賽人員之公假派代及敘獎事宜請依本局114年7月21日高市教社字第11435634900號函辦理。
九、全國決賽主辦單位為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如有報名網站及全國決賽實施要點規定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承辦人員,電話:02-23111574,團體組分機118、126;個人組分機114。
十、檢附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高雄市初賽實施計畫、114學年度高雄市初賽取得代表權清冊(含個人及團體)及連續兩年特優晉級名冊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