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5/10/23
2025/10/23 發佈

有關「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修正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14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1405699000號

主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業經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400212791號令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4年10月9日院授人培字第11400212793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