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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5/10/29
2025/10/29 發佈
標籤: 獎助學金

(高中)(校內11/14截止)港都聯合助學服務方案-高中職學生助學金

 

(一)補助對象:
1.申請年齡為20歲(含)以下。
2.設籍於高雄市,114-2學年度就讀高雄市高中職或五專學生。
3.非低收入戶、非中度(含)以上身心障礙學生。
4.未接受其他單位持續性(5個月以上)助學補助。
5.公立高中職:全科總平均成績及格。
6.私立高中職及夜校生:全科總平均高於班級平均。

(二)應備文件:
1.本會申請表(附件一)。
2.本會承諾書(附件二)。
3.全家戶口名簿。
4.監護人/主要照顧者113年度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5.上個學期成績單、獎狀及證照等文件。
6.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之相關文件。

(三)就學生活補助金額及義務:
補助金額:每學期補助新台幣12,000元整。
義務與責任:
1.每學期須完成社區服務學習時數30小時(含參與本會辦理活動或課程)。
2.若因考試、實習等因素無法於當期完成,得提前向本會社工說明並申請延期,未完成之時數將持續累積。
3.其他相關義務,詳載於「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