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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5/10/30
2025/10/30 發佈
標籤: 獎助學金

(高中)(校內11/17截止)114桃園市高級中等學校等6項獎學金實施要點

 

一、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
(一)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三)劉興荖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
(四)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五)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六)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


二、申請資格為設籍本市(桃園市)6個月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新生不可申請。

三、申請程序如下:

(一)由申請人至「桃園市獎學金網站」(網址:https://scholarship.tyc.edu.tw)下載申請書或依本文函附申請書填寫。
(二)本次受理之6項獎學金將統一審核,每生僅需填寫1份申請書,如果通過評選,本局將依申請人最優條件核予獎學金。
(三)申請人將申請書及各類附繳證明文件(如為影本,應加蓋學校審核章)繳交就讀學校承辦人進行初審及核章(學校關防、處室圓戳章、承辦人職章皆可):
1、必繳文件:
(1)新式戶口名簿(必須含記事)影本或114年7月1日
以後申請的戶籍謄本(申請人必須於114年5月1日前
設籍本市)。
(2)113學年度成績證明書。
(3)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2、特殊身分及相關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
戶證明、清寒證明、身心障礙學生需附有效期限內身
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證明。
(四)請各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校承辦人彙

詳細資訊如附件,或至教務處註冊組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