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第9點、第11點及第6點附件1
主旨:函轉「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第9點、第11點及第6點附件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25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3140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25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3140B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另載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陳小姐,電話:(02)7736-6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