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發布「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要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高雄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8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給字第11407544200號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114年12月31日以總處給字第11440024671號令訂定發布「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要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2月31日總處給字第11440024672號函辦理,並檢送發布令影本、行政規則、總說明、逐點說明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