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07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市內教師介聘作業相關表件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2項第7款規定解釋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解釋
有關講座助理得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規定覈實支給交通費及國內住宿費
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之「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轉知嘉義縣政府辦理實驗教育及設有慈輝分校之學校相關資訊
行政院修正「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自107年5月1日生效
「107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暨相關表
修正「高雄市107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教師介聘作業期程表」乙份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第五點、第六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