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給字第10707566600號 主旨:行政院訂定「一百零七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自107年 12月25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7年12月25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59504號函辦理。 二、檢附「一百零七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逐點說明各1份。 正本:第四類發行 副本: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高雄市政府財政局、高雄市政府主計處、高雄市政府行 政暨國際處、高雄市政府人事處
行政院訂定「一百零七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
教育部修正「一百零七年公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
有關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所定生理假之日數核計方式
為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之意旨,有關公務人員因育嬰留職停薪而調整職務
聘僱人員,選擇改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退休金者原提存公提離職儲金利息之歸屬疑義
依退撫法支領定期性給付領受人擬申請退休人員之遺屬年金選擇放棄本人原支領之定期給付
教育部部長致全國國民中小學學生家長的一 封信
函轉國立中正大學防制藥物濫用教育中心辦理青少年藥物預防教育參訪活動
【高中減免】107學年度第2學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及申辦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