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4/17截止)港都聯合助學-高中職學生助學金
一、補助對象
1. 設籍高雄市、家境清寒、就讀高雄市高中職一年級以上之學生
2. 非低收入戶子女、非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學生或子女,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非低收入戶及非中低收入戶,因特殊重大變故(原因)致經濟陷入困境持有證明文件者。
(2)符合高雄市政府公告110年中低收入戶資格者
3. 未接受政府或其他單位3個月以上持續性補助
4. 公立高中職:總平均成績60分以上。
二、應備文件 :
1. 本會申請表
2. 本會承諾書
3. 申請人全戶近3個月戶籍謄本
4. 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前1年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稅總歸戶清單。
5.最近學期成績單、獎狀及技術士證照等資料
6.相關證明文件(視自身相關情況檢附,如由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或記載變故或災害之證明、醫療證明、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等)影本。
三、助學金金額: 每學期補助新台幣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