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3/03/30
2023/03/30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與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98條及第100條修正條文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3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1232107300號

主旨:函轉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與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98條及第100條修正條文,業奉總統112年1月11日令制定及修正公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22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0696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教育部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