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轉送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苗栗地區陶瓷產 業」相關資料1份,貴局(府、校)可作為辦理戶外教育課 程之參考,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9日臺教綜(六)字第1110121867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