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112年管理員(具身心障礙)甄選簡章、報名表 (第二次)
高雄市立鼓山高級中學112年管理員(具身心障礙)甄選簡章、報名表 (第二次)
一、甄選人員:
(一)職務編號:A150070
(二)職稱:管理員(須具身心障礙證明)
(三)官職等: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四)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五)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二、資格條件:
(一)限身心障礙者(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報名應試。
(二)具有綜合行政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無特考特用及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對學校行政有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需熟諳文書管理及電腦操作知能,熟悉Word文書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及網路應用能力。
(五)本職缺須配合學校需要職務調整及工作輪調。
三、工作項目:
(一)處理學生成績相關事宜。
(二)處理學生學籍相關事宜。
(三)填報相關單位所需之各項業務統計報表。
(四)協助註冊組及教務處各項有關行政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與學校處室行政工作。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年5月21日(星期日)止。
五、報名方式及應附證件: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不得空白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點選確定應徵,同意授權本校調閱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依序將報名表(含照片)及相關證件影本以A4紙張影印加註與正本相符及本人簽名掃成同一個PDF檔於「我的應徵」上傳。
六、書面資料審查,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以報名順序進行,不另行抽籤。甄試名單於112年5月25日(星期四)18: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並公告甄試時間及地點,屆時請報名人員自行上網查閱,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試方式:專業知能、服務態度、工作理念、儀態(舉止、態度及禮貌)、應對能力(語言及表達)等,每人以12分鐘為原則,本校得視實際報到人數酌予調整面試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