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3/05/12
2023/05/12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函轉教育局師生交通安全宣導

 

(一)微型電動二輪要掛牌:

  • 微電車應於111年11月30日起2年內依規定登記、領用、懸掛牌照並投保強制險,

          且至112年12月底前,免收號牌費及行照費(共計新臺幣450元)。
 

  • 騎乘微電車雖無須駕照,但須年滿14歲,騎乘時並應配戴安全帽且不得載人,

         行駛時速不可超過25公里,亦不得擅自改裝。

(二)車輛行經路口要停讓行人:
        警政署112年5月1日起實施路口交通大執法,4大取締重點為

  • 「路口不停讓行人」
  • 「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
  • 「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
  • 「取締道路障礙」

        其中,不停讓行人將是重點,車輛若違規至少開罰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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