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11學年度「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輔導研習(四)」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計畫
辦理。
二、因應本土語文納入國中教育階段部定課程,學校應安排「合
格授課師資」任教本土語文。爰請學校務必審酌貴校112學
年度本土語文師資,推薦有意願授課但尚未通過閩南語中高
級語言能力認證之教師報名旨揭研習,以落實教學正常化。
三、旨揭研習課程說明如下:
(一)承辦單位:高雄市立小港國民中學。
(二)授課時間:112年7月18日(星期二)、7月19日(星期三)及7
月20日(星期四),每天上午8時40分至下午4時40分。
(三)實施對象:本市高中、國中、國小與幼兒園教師有意願參
加閩南語認證者自由報名參加,報名錄取100名。錄取順
序以現職編制內教師優先錄取,若有餘額再由代理教師及
實習教師依報名先後順序遞補。
(四)授課地點及報名方式:
1、本研習為實體授課,研習地點在高雄市立小港國中北辰
樓二樓視聽教室(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85號)。
2、請於即日起至112年6月23日(星期五)前至全國教師在職
進修網(研習課程代碼:3861260)報名。
(五)對於研習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小港國中教務處黃筑君組
長,聯絡電話:(07)8215929分機190。
四、請惠予參加者公(差)假登記出席;參與研習者依實際上課情
形核發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