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隔離假及疫苗接種假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1230422700號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289號函及110年9月10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640號函,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轉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2年5月2日總處培字第1120015183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人事總處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