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意願參與113年1月13日投開票所工作之本校同仁於112年6月16日(五 )前向人事室報名
主旨:為利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順利進行,敬請各機關踴躍鼓勵所屬同仁參與投開票所工作。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選舉委員會112年5月22日高市選一字第1123150154號函辦理。
二、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業經定於明(113)年1月1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三、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2項、第59條第2項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管理員須半數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除本市當日有任務之警察、消防、醫院、工務、交通等機關酌情外)。
四、鼓勵貴所屬機關、學校公教職員工積極參與投開票所工作,並准予投票日後依規定給予獎勵及補假,另是類人員參加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訓儲講習及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將依講習時數核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五、旨揭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津貼依中央選舉委員會110年5月26日中選人字第1100023475號訂定之「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其數額如下:主任管理員新臺幣(以下同)3,400元、主任監察員2,800元、管理員2,200元、監察員1,800元、預備員1,800元、警衛人員2,200元。
六、檢附「113年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高雄市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薦作業及應行注意事項」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