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3/06/17
2023/06/17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轉知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 條文宣導

 

說明:

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公布施行,自112年6月2日起生效,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或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