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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3/07/21
2023/07/21 發佈
標籤: 福利活動

有關「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2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

 

高雄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客委教字第11203085000號

主旨:有關「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2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乙案,請轉知所屬並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2年6月17日客會語字第1126700523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務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及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力,客家委員會特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規定訂定旨揭計畫(附件1)。
三、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一)實施對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經銓敘合格之公務人員、警察人員、現役軍人、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以下簡稱軍公警人員),不含臨時人員。
(二)補助原則:
1、全國軍公警人員凡報名112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並時任職於各級機關者,每人補助報名費新臺幣250元。
2、軍公警人員於完成認證後,得向任職機關申請補助,並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為單位(中央機關及其所屬以主管機關為單位)彙整後,函報該會申請補助。
四、本府機關學校配合事項:
(一)機關學校檢核所屬符合申請者所提證明文件—准考證到考證明及切結書,於112年12月29日前製成檢核清冊核章後併同證明文件留存本機關學校備查。
(二)機關學校另填具請領清冊核章送上級機關彙整,由本府一級機關彙整統計所屬機關學校總額填具請領清冊核章後,於113年1月15日前逕送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組)彙辦。
(三)報名費補助款俟客家委員會核撥本府後另行通知一級機關掣據請款再轉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