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領域」、「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領域」、「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領域」修正後法規
107-11-02 | 教務處組長
主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領域」、「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領域」、「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領域」,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0月2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116490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10月2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116490C號函辦理。
二、旨揭發布令附件,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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