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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3/07/25
2023/07/25 發佈
標籤: 研習講座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2年度第2梯次推動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相關申請表件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12年度第2梯次推動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相關申請表件(如附件),欲申請者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93375號函辦理。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08學年起將新住民語文列入語文領域課程,依照不同教育階段逐年實施。
三、申請教支人員培訓之經費補助基準如下:
(一)教學支援人員「資格班」:每班核定經費以新臺幣(以下同)32萬元為原則,學員語文國別不同時,得增加分組教學別,每一組別需為2人 (含)以上,每增1組別得增加核定5萬元,至多增加20萬元。
(二)教學支援人員「進階班」:每班核定經費以25萬元為原則,學員語文國別不同時,得增加分組教學別,每1組別需為2人 (含)以上,每增1組別得加核定5萬元,至多增加20萬元。
四、申請112年度第2梯次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者(含資格班及進階班),請於112年8月1日(星期二)前逐級核章相關申請表件函報本局,並將相關申請表件郵寄至wanchi69@kcg.gov.tw(呂婉綺小姐)。
五、上揭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合格學員名單,請依附表格式填列,免附學員機敏個資。
六、倘辦理過程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南投高商聯絡人:莊小姐。校址:540南投市彰南路一段993號、電話:(049)2222269分機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