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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26
2020/01/26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108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

 

107-11-14 | 教務處組長

一、依據108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委員會107

       年11月2日108離原聯保字第1070000006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詳閱簡章之各項規定,凡合於申請保送甄試之學生,須參加108學年度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以下

      簡稱學科能力測驗),保送校系若採計術科項目成績,預選填該保送校系之考生,須另參加108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

      委員會聯合會術科考試(以下簡稱術科考試),保送校系所採計之任一術科項目為零級分、零分或缺考(含未報考)者

     ,不得選填該保送校系。若保送校系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三、本部為解決離島地區學生以休學、留級方式,重複參加離島相關保送甄試,恐影響應屆畢業生升學名額之虞,特於

     「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第8條規定:「離島地區學生申請保送,經甄試未達錄取標準者,保

       送甄試委員會得不足額錄取;經公告錄取後,參加其他方式入學者,應廢止其保送入學資格。前項離島地區學生依

       本辦法或其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規定,申請保送經公告錄取者,不得依本辦法或該規定再申請保送」。

       爰考生若於前學年度依本辦法申請任一保送入學管道並獲錄取者,依規定不得再申請108學年度師資保送甄試。

四、本甄試簡章公告於本甄試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abo.web.nthu.edu.tw/),考生請逕行至上述網站下載甄試簡章及報名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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