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課綱(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宣導相關事宜
107-11-14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課綱(總綱)國民中小學階段宣導相關事宜,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1月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140734號函辦理。
二、為使宣講總綱理念使用最新資訊,請協助轉知所屬人員並於宣導活動辦理時使用「CIRN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平台」公布之最新版公播版簡報為主,目前為「總綱公播版簡報1070509,第五版」,隨配套措施陸續完備即將再改版。另也請留意各領綱宣講PPT的資源。
三、請貴校於推動國教署補助辦理之課綱宣導(國民中小學階段)事宜時,邀請該署培訓之合格種子講師擔任講者(名單請逕至「CIRN/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首頁/總綱/宣導與增能/名單」下載參閱),並透過種子講師共同備課掌握宣導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