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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3/10/11
2023/10/11 發佈
標籤: 獎助學金

翔谷慈善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就讀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國中、小學生,並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村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
     子女。
1、學業成績獎助金: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或甲等以上,且每科成績達80分或甲等以上。
2、才藝競賽獎助金:檢附競賽得獎證明或相關作品、照片以供審查。


(二)申請時間:112年11月1日至113年10月31日止。

(三)相關資料請查詢以下附件。

以上相關問題可洽教務處  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