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雄市國民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流程暨學校實施計畫範例,請學校參考運用。
107-12-14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流程暨學校實施計畫範例,請學校參考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0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111992號函頒之「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中「為持續提升教學品質及學生學習成效,形塑同儕共學之教學文化,校長及每位教師每學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劃下,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進行專業回饋」之規範,國教署特訂定「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供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作為督導國民中小學辦理公開授課之參考辦理。本局並於105年11月2日以高市教中字第10536831700號函知各校在案。
三、本局為協助本市各國中小落實公開授課機制,特研議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流程、學校實施計畫範例(含相關紀錄表件)等如附件,請各校參採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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