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328A號令修正發布
主旨:函轉「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328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328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林小姐(電話:02-77367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