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3/12/27
2023/12/27 發佈
標籤: 法規釋示

教育部於112年12月18日訂定發布「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中字第11239726500號

主旨:「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956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956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