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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27
2020/01/27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轉知「精進學校美感教育課程-國中小美感課程開發」實施計畫

 

107-12-20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檢送本市國教輔導團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輔導小組與旗津國中、福山國小合作辦理108年「精進學校美感教育課程-國中小美感課程開發」實施計畫乙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辦理期程

(一)申請期間:107年12月17日至108年1月18日。

(二)審核時間:108年1月21日至2月15日。

(三)課程實施:108年2月18日至108年6月10日。

(四)教案成果回報:108年6月15日前。

二、參加對象與課程開發內容

(一)對象:高雄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領域視覺藝術教師。

(二)教案:開發適合國中小實施之美感教育課程教案,需經至少2個班級,各6到8節課實施;於教案實施期間,得依需求安排公開觀/議課。

三、補助金額

(一)國中每位教師補助1.5萬元,共7個名額。

(二)國小每位教師補助1.5萬元,共7個名額。

四、報名與審核方式

(一)107年12月17日起至108年1月18日止,請填妥附件三至附件五(申請表、課程經費表、課程計畫),國中教案寄至高雄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組楊嘉怡老師信箱(3002umhonda@gmail.com),國小教案寄至高雄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國小輔導小組李莉珍老師信箱(a5523367g@gmail.com)電話:3590116#231、232。

(二)經審查後,於108年2月18日前通知審查結果。

五、參加工作坊之教師與工作人員於研習期間核予公假出席(課務自理);參加人員於假日出席活動,請准於一年內覈實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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