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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4/02/16
2024/02/16 發佈
標籤: 獎助學金

(高中)(3/15截止)嘉新兆福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

  1. 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2.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二、獎助金額:每名各得獎學金 1 萬元

三、申請資料:

  • 目前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含112-1學期),
  • 如家境清寒,請提供政府機關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
  • 如為身心障礙者,請提供衛福部核發予本人之身心障礙證明。
  • 自述(請線上繕打,500字以內),內容可包括家庭背景、求學歷程、個人志向及閒暇興趣…等。
  • 師長推薦信(推薦信須載明推薦人姓名、職稱、服務科系或教學科目、 E-mail及電話號碼等雙聯絡方式,並由推薦人親簽)。本會亦接受師長將推薦信逕寄本會,由本會人員載入。
  •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載有金融帳戶名稱、戶名、帳號之頁面)。
  • 個資使用同意書 (未滿18者需親簽)。
  • 肖像權使用同意書(未滿18者需親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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