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112學年度提升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子計畫二2-3【國中小英語文教師英語課採全英語公開授課暨教學影片獎勵】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本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112學年度提升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子計畫二2-3【國中小英語文教師英語課採全英語公開授課暨教學影片獎勵】實施計畫1份,請鼓勵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前瞻基礎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2030雙語政策計畫(110至113年)」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8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11300號函辦理。
二、旨案計畫資訊摘要如下,餘請詳閱計畫如附件:
(一)目標:藉由全英語公開授課,提供教師觀摩班級經營、切磋教學方法及相互學習機會,形成專業社群,增進教師全英語教學之專業能力。
(二)承辦單位:高雄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鳳山區曹公國小、以下簡稱英資中心)。
(三)實施對象: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含完全中學附設國中部或小學部)英語教師(含正式、代理、代課、實習教師)。
(四)實施規準:參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常用課室英語參考手冊」發文版(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73535號函)。手冊下載連結:https://reurl.cc/rR8qYb。
(五)申請資料:申請審核本案計畫之英語課教師,應備妥計畫內所述資料提交至所屬學校,並請學校向本市英資中心提出申請,申請期限為於113年5月17日(星期五)前。
(六)獎勵辦法:
1、由承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繳交所有申請資料且通過審核之授課教師核予嘉獎1次。
2、教師獎勵:授課教師參與本計畫所繳交授課影片經審核後:
(1)達90分以上特優者,每位教師核予嘉獎2次,並核發該件獲獎之教學影片獎金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
(2)達80-89分優選者,每位教師核予嘉獎1次,並核發該件獲獎之教學影片獎金1,500元。
(3)作品未達優良基準者,得予從缺;本中心並得依實際參賽情形調整獎勵名額,以資鼓勵。
3、學校獎勵:學校申請案件通過審核之公開授課教師比率,佔全校實際教授英語課之英語教師(含代理代課)50%以上者,行政人員1-2人嘉獎1次;70%以上者,行政人員3人嘉獎乙次;90%以上者,行政人員4-5人嘉獎1次,另獲頒獎狀乙紙。
4、活動圓滿結束後,承辦單位相關人員由學校逕依「高雄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工獎懲標準補充規定」本權責予以敘獎。
三、本案聯絡人:英資中心陳小姐,聯絡電話:(07)710-4274分機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