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0/01/27
2020/01/27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轉知國文學科中心鼓勵各校申請「我們這樣教國文」巡迴講座

 

107-12-28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檢送本校國文學科中心辦理108年度教師專業成長研習「我們這樣教國文」系列活動,歡迎各校國文科申請辦理研習,請查照。

說明:

一、申請期限:107年12月27日至108年1月31日止。

二、研習辦理期間:108年3月11日至108年6月7日止。

三、研習時數:依場次主題而定。

四、申請場次:全國共50場,依申請順序錄取。

五、經費支應項目:

(一)國文學科中心支付講師鐘點費及差旅費。

(二)承辦學校自行負擔講義印製費、場地費及茶水費。

六、申請辦法:請填寫申請表(詳見附件),經申請學校國文科召集人及教務處主管核章,郵寄正本至國文學科中心。

七、接送事宜:請承辦學校安排接送講師往返當地高鐵站或火車站。

八、結報期限:請於研習辦理完畢隔天,將簽到表回傳學科中心,並請於活動結束後1週內完成結報。

九、研習計畫內容及其他事項請詳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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