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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4/02/29
2024/02/29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鼓勵各機關學校員工參與客語能力認證,及推行客語相關激勵措施

 

高雄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17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客委教字第11300762600號

主旨:為鼓勵各機關學校員工參與客語能力認證,有關推行客語相關激勵措施,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3年2月15日客會語字第1136700141號函辦理。
二、「113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訂於113年9月7日(星期六)及9月15日(星期日)辦理2梯次全國認證,另於113年1月至12月(9月份除外)每月擇一考區辦理多梯次認證;「113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訂於113年3月23日(星期六)及10月5日(星期六)舉行;「113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訂於113年10月5日(星期六)舉行。為鼓勵機關學校員工踴躍參與認證,例假日參加認證者給予補休半日,本府112年1月10日高市府人考字第11230035700號函示在案。
三、另通過客語能力各級認證者,依「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規定,通過客語初級認證,嘉獎一次、客語中級認證,嘉獎二次、客語中高級認證以上,記功一次。
四、檢附113年度各級認證日程表、基礎級暨初級認證及第1次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簡章各1份;另本年度高級認證書寫測驗題型內容已有調整(如附件4),各級認證相關資訊可至客語能力認證網站(https://hakkaexam.hakka.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