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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4/03/04
2024/03/04 發佈
標籤: 獎助學金

(高中)(3/20截止)傳承清寒優秀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1. 持有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者 

2. 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操行表現優等以上。

3.已領其他獎助金不得申請本項,但因學校推舉個案將專案處理發放不受此限。

二、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112學年上學期成績單(影本請承辦單位覆核用印)

3.113年度低收入戶證明(鄉鎮區公所)或清寒證明影本

4.113年度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影本請承辦單位覆核用印)

以上相關資料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