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所定生理假之日數核計方式
108-01-17 | 人事室
高雄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月9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0830023400號 主旨: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所定生理假之日數核計方式,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8年1月4日部法二字第1084688889號函辦理。 二、檢附銓敘部原函影本乙份。 正本:第四類發行 副本:本府人事處
高雄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