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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法規釋示|

修正「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遴選及轉任作業要點」第九點,並自即日生效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小字第11332821100號

主旨:修正「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遴選及轉任作業要點」第九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要點業經113年4月2日本局113年第12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相關法規下載路徑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kh.edu.tw/)/法令規章/國小教育科下載。
三、隨函檢送本作業要點第9點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與對照表及全文規定各1份。

 
2024/04/19 發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