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4/04/23
標籤: 法規釋示|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業經教育部113年4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A號令修正發布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1332910100號

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業經教育部113年4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及發布令影本(含修正條文)各1份。

 
2024/04/23 發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