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為預防諾羅病毒食品中毒,請全校師生加強個人衛生健康管理及食品製備流程衛生管理
主旨:為預防諾羅病毒食品中毒,請貴校加強個人衛生健康管理及食品製備流程衛生管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衛生局113年4月25日高市衛食字第11334264500號函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113年3月20日FDA食字第1131300775號函辦理。
二、鑑於近期發生多起疑似由諾羅病毒引起之食品中毒事件,諾羅病毒是最常引起腸胃炎之病毒,僅需少量病毒顆粒即可治病,傳染力極高,常透過糞口途徑或受汙染之食品及水源傳染,造成患者腹痛、水漾腹瀉及嘔吐等,部分患者更可能有發燒等症狀。
三、食藥署重申食品從業人員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進入餐點製備場所前、如廁後或手部遭汙染時,應依正確步驟洗手及消毒。另若人員患有腸胃道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汙染之疾病,應主動告知現場負責人,並待症狀解除至少48小時後才可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以降低病毒經餐點傳染至食用者之風險。餐飲及烹調場所應隨時保持衛生,烹調之器具應保持清潔,並避免生熟食交叉汙染。
四、貝類等水產品具有濃縮病毒之能力,若生食來自於受汙染水域的水產品,可能造成諾羅病毒食品中毒之發生,爰水產品應澈底加熱後再提供予學童食用,避免生食的風險,也應確保貝類水產品之來源,並確實執行供應商之管理。
五、食藥署已製作防治食品中毒相關宣導品,並公布於食藥署網站(路徑:首頁>業務專區>食品>餐飲衛生2.防治食品中毒專區>提升防治食品中毒知能專區(宣傳單、海報、動畫、年報及懶人包),請多加下載運用。
六、請貴校落實食品安全衛生自主管理,預防食品中毒事件之發生,本局與衛生單位亦將不定期稽查抽驗,共同維護校園學童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