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8年國際與在地藝術學習增能實施計畫」
108-02-01 | 教務處組長
主旨:檢送「108年國際與在地藝術學習增能實施計畫」,申請時間至108年3月1日(星期五)止,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7-108年高雄市藝術與美感深耕教育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可跨校或與相關藝文單位合作,結合國際與在地藝術家進行藝術協同教學之實施,涵養學生美感與國際觀,提高學習視野多元性。
三、本案申請時間至108年3月1日(星期五)止,請將申請表、申請計畫及經費預算表遞交承辦學校(中華藝校),經本局審核通過後每校最高補助5萬元。
四、本案聯絡人為中華藝校教務主任盧昰余,電話:5549696分機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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