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4/06/14
標籤: 競賽活動|

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3年度防災教育多元展能創作徵選」活動訊息

 

說明:
一、依本局「113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防災教育暨中程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使學生發揮獨特創作能力,展現多元才能於防災教育宣導,本局特辦理旨揭計畫,讓學生透過創作過程,深入瞭解各項天然及人為災害之預防及應變作為,期達防災教育與宣導之目的,藉以推廣全民防災之觀念。
三、本活動承辦單位、參與對象及活動時間簡述如下:
(一)承辦單位:高雄市立杉林國民中學。
(二)參加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學生。
(三)徵選類別:區分「影音組」及「平面宣導組」2大類別;各組區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等三組競賽。
(四)作品繳件期限:即日起至113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
四、競賽獎勵:依徵選類別區分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各組分別獎勵:
(一)競賽類別-影音類:
1、特優團隊1隊,禮券各隊五千元整,該組學生獎狀各乙紙。
2、優等團隊2隊,禮券各隊三千元整,該組學生獎狀各乙紙。
3、甲等團隊3隊,禮券各隊一千二百元整,該組學生獎狀各乙紙。
4、佳作團隊5隊,禮券各隊六百元整,該組學生獎狀各乙紙。
(二)競賽類別-平面宣導類:
1、特優1名,禮券每名三千元整,學生獎狀乙紙。
2、優等2名,禮券每名二千元整,學生獎狀乙紙。
3、甲等3名,禮券每名一千元整,學生獎狀乙紙。
4、佳作5名,禮券每名三百元整,學生獎狀乙紙。
(三)指導老師:特優、優等獲獎學校指導老師嘉獎貳次;甲等、佳作獲獎學校指導老師嘉獎乙次
五、注意事項:
(一)實施計畫附件2作品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為創作者及指導老師每人各填一份,如同一指導老師指導1件以上作品,請依各項作品分別填寫授權同意書。
(二)同一競賽類別指導老師獲1項以上獎勵者,以最高額度敘獎。

六、本案聯絡人:
(一)杉林國中高行仁校長(電話:07-6771108分機10)。
(二)總務處事務組長李美銀(電話:07-6771108分機33)。

 
2024/06/14 發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