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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4/06/27
2024/06/27 發佈
標籤: 研習講座

「113學年度國民中學閩南語文專題講座研習課程計畫」1份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3學年度國民中學閩南語文專題講座研習課程計畫」1份,請貴校閩南語文授課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13年6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2250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初任國民中學閩南語文授課教師於閩南語文課程備課及提升閩南語文授課知能,具體掌握閩南語文教材運用及教學實務,以強化閩南語文授課知能及教材資源運用能力,教育部國教署特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案計畫以113學年度初任國民中學閩南語文課程,且未具閩南語文專長之授課教師為優先。計畫內容簡述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一)報名資格:非閩南語文專長之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之正式教師或代理教師),並通過閩南語中高級(B2)以上能力認證,已於112學年度或預計於113學年度教授閩南語文課程,或具教授國民中學閩南語文課程(含彈性課程)經驗者。
(二)課程說明:

1、以適用7年級及8年級之教材資源為主軸,每月於星期二、星期四下午及星期六上午規劃半日課程,每次研習時數4小時。
2、各年級課程每人限擇一場次(星期二、星期四或星期六)報名,如有重複報名情形,主辦單位將依報名之年級擇星期二或星期四任一場次安排。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3年8月16日(星期五),請符合上開資格之教師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依欲參加之場次研習代碼報名,請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俾主辦單位聯繫報名審核結果及核發研習證明。
四、請學校惠予參加之教師公假登記出席,如研習參與時間適逢假日或超過每日規定工作時間,得於法定期間內核實補休(課務自理)。
五、倘貴校所屬人員為錄取參與113年度(第2梯次)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培訓工作坊者,則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統一完成報名程序及電子郵件提供相關課程資訊。
六、倘有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民中學閩南語文增能輔導辦公室」詢問,電話:04-22183050,電子信箱:taigi2023@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