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市113年度「雄愛輕軌」交通安全教案甄選第二梯次補助計畫
主旨:檢送本市113年度「雄愛輕軌」交通安全教案甄選第二梯次補助計畫一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13日臺教社(一)字第1122404064號函「學校推動交通安全教育參考指引」辦理。
二、由於本市輕軌的特殊性及獨有性,旨揭計畫係透過教學活動設計,將適合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學習之輕軌交通安全題材加以推廣運用,希望透過教學方案協助步行、騎車及乘坐汽車之學生,了解輕軌沿線周邊特殊標誌、標線及法規,並搭配實際體驗活動,建立輕軌之交通安全基礎知識,並能在生活中完成輕軌搭乘及培養愛護輕軌之態度,達到輕軌交安教育向下扎根之成效。
三、計畫申請一律採紙本送件(如已獲第一梯次計畫補助學校,請勿重複申請),請於113年9月30日(星期一)前填寫申請表(計畫附件1)及至少三節教學活動詳案(計畫附件2),核章正本公文交換或郵寄至本局社會教育科李老師收,另將申請表及教案掃描email至電子信箱:angus41845@gmail.com。信件封面/標題請註明「○○學校-雄愛輕軌交通安全教案甄選申請資料」。
四、辦理本項計畫所需經費由本局全額補助,預計補助8校,每校2萬元,倘參加推廣計畫學校數超過8校,由本局擇優錄取函示。經本局審核通過受經費補助學校,須配合實施教案教學活動,不限年級擇三個班級實施完整教案,且帶領學生至學校鄰近輕軌站搭乘體驗,申請經費應包含授課鐘點費及輕軌票價。
五、請於教案課程實施完成後,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前,製作成果報告繳交(計畫附件3),電子檔上傳至https://reurl.cc/G4dqAA雲端資料夾,檔名請用「○○學校-雄愛輕軌交通安全教案甄選成果報告」。
六、辦理本研習活動之學校行政人員或教師,依「高雄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工獎懲標準補充規定」予以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