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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4/09/11
標籤: 競賽活動|

檢送「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高雄市初賽實施計畫」

 

主旨:檢送「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高雄市初賽實施計畫」1份,請轉知並鼓勵學生踴躍參加,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及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高雄市初賽實施計畫籌備會議紀錄(詳附件2)辦理。
二、芭蕾個人組於115學年度開始實施;芭蕾團體組於116學年度開始實施(限乙、丙組)。
三、111、112學年度獲得全國決賽個人組同類型特優前三名及團體組同類型同組別特優者(詳附件3),得逕行參加本年度(113學年度)決賽,請於初賽報名時間內完成線上報名並函知本局後可逕參加決賽(不得參加本市初賽),若未於期限內函知本局恕不受理,需比照本市初賽辦法進行競賽。
四、旨揭比賽重要期程如下:
(一)報名時間:113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8時止,請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http://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登錄報名。
(二)報名收件:113年10月14、15日(星期一、二),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截止,請指派專人親送至左營高中學務處,務必依限報名及送件,逾時恕不受理。
(三)領隊會議:訂於113年10月23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假苓雅國中三樓會議室辦理,出席人員同意公假登記(課務自理)。
(四)旨揭初賽訂於113年11月20日到11月22日(星期三到五)假本市社會教育館演藝廳及體育館辦理。
五、參加本次比賽(含彩排)競賽員、隊職員及各項工作人員,依實施計畫第壹拾伍點規定同意公假登記及課務派代(由學校用人費項下支應)。
六、檢送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高雄市初賽實施計畫、籌備會會議紀錄、本市社會教育館體育館及演藝廳場地佈置圖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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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發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