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辦理(A1.A2.A3)「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3學年度 上學期數位學習工作坊系列課程」培訓教師數須達編制教師總數100%,請尚未研習的教師參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20日臺教資(三)字第1132700660E號函
辦理。
二、旨揭研習課程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習對象: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實驗學校)。
(二)報名方式:請依附件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http://www.inservice.edu.tw/)
(三)課程清單請至本辦官網研習資訊附件下載區(https://affairs.kh.edu.tw/6856/page/view/32)下載附件檔案。
三、如研習適逢例假日,請學校惠予參加人員於法定期限內以課務自理方式補休完畢。
四、依據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3年中小學實施計畫說明」,數位學習基礎課程(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二))每校113年累計培訓教師數須達編制教師總數100%(A1.A2),爰請尚未完成前開指標之學校,鼓勵教師(含代理教師)儘速參與本局辦理之相關研習、自行辦理、參與他校或其他縣市政府辦理之實體研習。
五、本案包含研習辦理場次以本辦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官方網站研習專區下載之研習清單。
六、本案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局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林先生,電話:(07)726-0089分機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