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9條、第58條、第62條條文勘誤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人字第11336866600號
主旨:函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9條、第58條、第62條條文勘誤表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請查照修正。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1690A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條文勘誤表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