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4/09/26
2024/09/26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轉知:推薦本市第八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學生代表

 

主旨:請各校轉請學生會踴躍推薦本市第八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學生代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暨「高雄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公開推薦作業要點」辦理。
二、請各校(含國立及私立學校)務必轉知貴校學生會踴躍推薦,並透過校網或無聲公告等方式公告學生周知,相關資訊如下:
(一)推薦期間:113年9月23日(星期一)至113年10月18日(星期五)止。
(二)推薦資格:被推薦之學生代表應具備性別平等意識,且不得有性別平等教育法所定義之性別歧視行為,或針對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或性霸凌,並應同時符合下列各款資格:
1、為本市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籍達一年以上之學生。
2、具有或曾任學生會、其他學生自治組織、班級或社團之幹部身分。
(三)推薦方式:
1、本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會得於公開推薦期間內,推選1名該校學生代表。
2、預計於113年11月16日(星期六)上午辦理推選活動,由全部受推選學生代表,互選2名不同性別之學生代表擔任委員,屆時另以EMAIL通知受推選學生代表。
(四)填妥旨揭第八屆之推薦表與同意書於推薦期間(以郵戳為憑)寄至本局特殊教育科林雅靜教師(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俾利後續遴選事宜;逾期提出、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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