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8截止)德慈生活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
獎助資格:
凡學子就讀於國內公私立中小學、高中職日間部及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之學生(皆不含公費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並具有下列身份者。
(一) 獎學金類別:
(1)清寒獎助學金:家境清寒,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
(2)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二) 學業成績:
(1)國小學生,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2)國中學生,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3)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學生,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註:學業成績以分數方式呈現為主,若學校僅能以非分數方式呈現,將依據行政院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9條第3項進行轉換,取各級距中間值進行加總平均,即為該學生學業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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