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最後編修時間 2024/11/07
標籤: 獎助學金|

(高中)(11/30截止)港都聯合助學服務方案-國三應屆、高中職學生助學金

 

(高中)(12/2截止)港都聯合助學服務方案-高中職學生助學金

 

(一)補助對象

1. 設籍高雄市、家境清寒、就讀高雄市高中職一年級以上之學生

2. 低收入戶子女、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學生或子女

3. 未接受其他單位持續性補助。

4. 公立高中職:各科及總平均成績及格者。

(二)應備文件 :

1. 本會 申請表 申請表 (附件一 )。

2. 本會承諾書 本會承諾書 (附件二 )。

3. 全家戶口名簿。

4. 112年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112年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 

5.上學期成績單 、獎狀及證照等文件 。

6.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之相關文件。

7.學校師長或承辦人協助填寫學校推荐函(附件三 ),詳述家庭情況。

(三)助學金金額: 每學期補助新台幣10,000元。

(四)助學金義務: 

1.高中職生以上: 高中職生以上: 每學期應參與社區服務30小時。

2.高三學生: 社區服務時數可因考試得以延後至次學期繳交,但未完成 時數仍會持續累積。

3.助學生其餘義務如承諾書。

相關資料 網址、附件

 
2024/11/07 發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