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課程計畫值得推薦學校及推薦優秀彈性學習課程名單1份,請各校觀摩參採
主旨:檢送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課程計畫值得推薦學校及推薦優秀彈性學習課程名單1份,請各校觀摩參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9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070106766號函頒「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課程計畫備查作業參考原則」辦理。
二、本案經分區委員檢核各校課程計畫,共有內門國中、龍華國中及苓雅國中等3校獲推薦。本局核予該3所學校有功人員3人,每人嘉獎1次(含行政人員與教師)以資鼓勵。
三、又為發掘本市亮點課程,除上述擇定之值得推薦學校外,另由檢核委員推薦本市優秀彈性學習課程共9校9門課程。為激勵本市教師設計具亮點特色課程,本局核予每一門課程設計規劃教師嘉獎1次,以不超過2人為限。
四、上開學校敘獎人員,學校教師部分請學校本權責辦理,校長部分請函送獎懲建議函由本局核布。
五、另請各校可至前開學校網站觀摩參採,以利114學年度課程計畫撰寫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