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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修時間 2024/11/21
2024/11/21 發佈
標籤: 政令宣導

檢送114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校園刊物印製費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如說明,請查照。

 

主旨:檢送114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校園刊物印製費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6572A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強化文藝性及各社團的藝文動能,帶動校園寫作風氣,鼓勵學生校園紙本刊物出版,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
三、為達上開目的,旨案補助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校園刊物印製費,辦理期程為114年2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其補助基準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之「業務費」項目為準,每校補助金額以新臺幣3萬元為原則。
四、申請作業期程:於113年11月22日(星期五)前將計畫申請表及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附件1-3)函報本局彙辦,俾依限送國立竹東高級中學彙整並由國教署續行審查。
五、受補助學校應於114年8月29日(星期五)前辦理結案,請將收支結算表、全篇刊物PDF檔及成果表(附件4)寄送至本局,俾彙整辦理經費核結。另全案經費請撥、支用、核銷及結報事宜,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暨國教署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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