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12/15截止)高雄市中央獅子會獎學金
(一)申請條件:
1.凡在高雄市有戶籍(半年以上)之專科以上及高中職學校肄業之學生。
2.家境清寒無力負擔求學費用者。
3.未領其他獎學金或公費者。
4.學業平均在85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操行甲等;體育、軍訓乙等以上。
(二)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前一學年成績單
3.清寒證明書乙份(證人限下列之一 : 甲、鄰里長,乙、肄業學校校長)。
4.自敘乙篇(約500字)。
5.學生證影印本。
6.半身二吋照片1張
以上相關資料請參照附件或洽教務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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