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內政部修正「住宅轉租契約書範本」案,請依說明辦 理並向校外租屋學生宣導。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30142024號函辦理。
二、旨揭相關資訊請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https://pip. moi.gov.tw)或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租賃條例專 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 下載(已另同步公告於教育部賃居服務資訊網)。
三、請以多元方式(例如:學校之官網、專區或社群網站等) 加強宣導,提供學生租屋之參考。